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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23-03-15 16:0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小教场街10号

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盲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承担盲人按摩培训、交流工作。

法定代表人:周勇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55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520XW

执业许可证号:PDY91005637080211A2241

二、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年度检查信息

2022年度,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残联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实支部党建。2022年来医院党支部自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了全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配档表,对支部各项党建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了细化,责任到人,做到了开局有计划,计划有人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支部活动,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研究医院各项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按有关要求及时录入灯塔党建系统。“七一”前夕,为纪念党的101周年生日,支部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激发广大党员“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干事创业精神,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的党性意识,光荣感和使命感,开展了“庆七一庆祝建党101周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支部书记以“喜迎二十大党员当先锋”为题,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生活中严于律己等方面为全体党员讲授了专题党课。医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进行了专题研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永葆党员先进性”活动,结合民意“5”来听行动,支部党员走进社区残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致残原因,宣传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疫情发生以来,院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做好社区下沉工作,吃住在院,全力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卡口值班等工作;在家职工纷纷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志愿者队伍,配合社区做好入户核酸、秩序维护等各项工作,充分展示了文明单位职工的良好风貌。三是扎实开展“三聚焦三提升”党建主题活动。医院聚焦支部建设,提升引领力,聚焦就医群众,提升专业技术,聚焦医院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了“三聚焦三提升”活动。党支部扎实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高的标准和严的要求使各项党建工作落地生根,为推进医院提质增效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组织全体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盲人医疗技术专题会议,提升了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医院专业优势,积极推进儿童康复医疗业务开展,改变医院业务单一局面,助推医院发展。四是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作风建设,医院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了“作风建设大家谈”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党建活动,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提高了工作效能;支部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抓手,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教育引导职工扣好廉洁从医的“第一粒扣子”,时刻做到自醒、自重、自律,督促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做到遵规守纪、廉洁从医,一年来支部党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做好职责履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原则,医院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定期组织职工召开疫情防控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戴口罩+查验双码+测量体温”检查工作制度,做好单位和个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做好体温测量、健康码、通行卡登记等工作;在做好规范诊疗服务的同时,我院更加注重服务的社会公益性,继续免收病人挂号费,开展妇儿推拿特色治疗等多种创收方式,但受疫情反复、医疗机构停诊等影响,全年收入比去年略有下降。

2022年上半年我院组织在职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中国盲人按摩学会医院管理分会第一期院际间典型病案分享会议和2022年第一期全国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提高线上培训班,学习交流了了全国的先进经验,提升了职工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全年工作安排,2022年我院开办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开办了“光明之家”残疾人重建生活训练营,通过培训,让盲残人更好的融入了社会,促进全市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是不断创新创优。为更好发挥医院专业优势,拓展医院业务范围,更好的服务群众,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不断创新创优,积极推动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按照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评估标准要求,对康复场地、设施设备、内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逐一改造。一是按照评估标准,设置了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游戏治疗、个别化训练室、评估室等功能科室,配备了符合服务类别属性特点的康复评估工具和图书教具,拓展康复业务场地1000平方米。二是配备专业设施设备。购置了儿童认知玩教具、精细化动作训练、个别化康复训练评估工具;安装了监控设备,确保业务范围全覆盖。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通过转岗、招聘等方式引进康复治疗师8人,人员均已接受与儿童康复相关的进修和业务培训。四消防安全标准化。为确保消防安全,医院聘请专业消防公司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勘察,出具了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报告,将消火栓栓头进行了更换,增设了独立式烟感器和灭火器,确保训练场所绝对安全。五医疗资质增项。为更好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我院在原有中医科、针灸科和推拿科专业执业基础上申请增设康复科,8月份已顺利完成审批。

四是开展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三聚焦三提升”党建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支部聚焦为民办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支部结合民意5来听活动,每月定期走访小区居民,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组织医务人员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血压、血糖测量、按摩等义诊服务;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中,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我组织医院党员克服困难,以单位为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守一线,结合民意“5”来听、“敲门”行动,配合做好岗位值班、核酸检测、入户走访、信息统计等工作,逐户走访、电话沟通询问社区群众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讲解防疫知识,教育引导社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信谣、不传谣,消除了群众恐慌心理,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默默奉献了力量,通过这些民事实事,履行了社会责任,彰显了责任担当。

三、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二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小教场街10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贴。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55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安置视障人员从事医疗按摩,做好盲人培训、交流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组织盲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

(二) 承担盲人按摩培训、交流工作。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单位党务工作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行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四、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 )  按摩一室   按摩二室   针灸理疗室  妇儿推拿室  

编制人数:11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周勇、鲍建涛、伍玉先、周敏、张爱兰、杜忠民、福英、陈晨、李娜、庞朔、王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