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济宁市市级规范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认定暂行办法》。
近年来,济宁市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机构准入、退出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省残联6部门联合印发了《全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实施方案》,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提升内容、评估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全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把准提升内容和标准,抓好基础设施、专业设备、内部环境、人员配置、功能资质、服务信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安全保障、延伸服务十个方面的要求,到2025年,提升建设10家规范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2023年3月,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经过多次研讨、征求县(市、区)等意见建议,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对市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评估程序、监督管理等工作环节做了进一步规定,着力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评估工作办法。《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的助推剂,是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基本康复服务的重要保障,是我市“十四五”期间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办法》的具体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实地评估,着力提升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逐步实现全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更加安全有效、更有品质保障的康复服务。
附件:济残联字〔2023〕6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级规范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pdf